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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刚刚经历政变风波的土耳其又在互联网上掀起轩然大波。
 
起因是土耳其的执政党正式向议会提出一项法案。该法案规定:如果被强奸的未成年人主观同意成婚,并且能证实强奸者犯案时没有使用暴力、恐吓等方式逼迫对方就范,被控强奸的罪犯即可免于起诉。
 
 
此案一出,立即招致骂声一片:
 
反对派民族主义行动党的议员Erkan Akcay痛斥这项法案“天理不容”。
 
共和人民党议员Omer Suha Aldan表示:“假设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侵犯了一名十一岁的少女,通过结婚就可以洗白,那被性侵的女孩这辈子都相当于生活在监狱里。”
 
共和人民党于11月18日发表声明,表示这项法案简直是在折辱土耳其议会的名誉。
 
妇女组织对此更是极为不满。妇女和民主协会要求土耳其政府解释清楚,法案中的“逼迫”、“恐吓”和“主观同意”究竟指什么?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则对该法案“深感关切”。发言人Christophe Boulierac说:“这些针对儿童的暴力是应当受到惩罚的罪行,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以儿童的利益为准。”
 
中国网友调侃:”这他妈还有王法吗?!“”对不起,这就是王法。“
 
土耳其民众更是纷纷走上伊斯坦布尔街头,用实际行动表示抗议。
 
 
不过,话说回来,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这是脑抽了吗? 他所领导的“正义与发展党“就要更名为”邪恶与倒退党“了吗?
 
历史告诉我们,政治家虽然经常做错事,但是很少干傻事。
 
包括这次,埃尔多安 的初衷也是为了解决一个困扰土耳其很久的社会问题,这就是”童婚“。
 
总所周知,伊斯兰世界的妇女地位一直不高。即使在现在,在一些极端伊斯兰地区,妇女依然被当做男性的附属品。
 
比如说如果妻子外逃,丈夫就可以向妻子娘家要求“赔妻”,而娘家要么支付巨额赔偿金,要么再用一名未婚女儿作为赔偿,如果没钱也没人,就只有把外逃的女儿抓回来杀掉以作回应。甚至还有一些极端情况,比如一个女孩遭到强奸,而对方身份高贵又不愿迎娶,这时女孩的父兄就会杀掉女孩,因为她已经失去了”贞洁“。
 
——让受害人而不是加害人来承担责任,这就是一些极端伊斯兰分子愚昧、落后、视妇女为物品的”神“逻辑。
 
拿土耳其举例。现在在土耳其的一些贫困地区,依然还存在着抢婚和换婚的风俗。
 
抢婚:一些男青年欲娶意中人而不得,就会将其抢走藏起来。被抢的姑娘会被认为不洁,男方便可与其结婚。
 
换婚:男青年家中有到适婚年龄的妹妹,如果他看中的女孩也有兄弟,这种情况下两家可实行换婚。貌似这种情况在中国偏远地区也有听说,不过还是要遵从当事人意见。
 
而更为可怕和令人发指的是,目前土耳其还存在童婚现象。根据土耳其女权团队Nuriye Kadan的数据显示,目前在土耳其的婚姻中有接近三分之一都涉及未成年新娘。
 
 
土耳其司法部长贝基尔·博兹达提出了这样一种情况:一些有结婚意愿的童婚男女在不知道自己触犯法律的情况下发生关系,而当少女生下孩子时,医生可能会向检方报告,将男方送进监狱,使得这些贫苦出身的母子和家庭沦入极大的经济困难之中而这项法案就是为了给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寻找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事实上,在2005年之前,土耳其是有类似法律的。只不过2005年之后,法律进行了修改, 童婚中的成年人要负刑事责任,最低监禁年限为8年,到了2014年,最低监禁年限又提高到了16年(强奸12岁以下幼女起刑18年)。而目前因触犯此项法律被关押在监狱中的大约有3000人。
 
土耳其的媒体上曾刊载过一个童婚妻子的呼吁:一位名叫Kahraman的女孩,16岁结婚,有两个孩子,但在结婚7年后,丈夫被判入狱11年。Kahraman认为针对她这样的情况,法律应该进行调整。
 
所以,土耳其这次的法案其实并不是我们所认识的”强奸合法化“,而是为了解决Kahraman们的问题,使“童婚合法化”。
 
不过无论如何,让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去面对婚姻这种影响一生的问题,即便有法律保护,这也是可笑的;对于一些愚昧落后的民族风俗和宗教习惯,不采用强有力的手段去取缔,却试图用立法来粉饰,这也是可耻的——这实际上是政府的懒惰,是政府对陋风陋习的妥协。
 
我们国家也是从封建社会的各种陋习中走出来的。在历史上,中国人对妇女的歧视普遍存在于习俗和审美之中,有一些甚至被写进法律。三寸金莲、三从四德、三媒六证折磨了一代又一代中国女人,流毒深远,至今可见。
 
民国时期虽然是中国女性意识启蒙的时期,但其影响仅限于少数几个大型城市和高知人群,许多农村地区和普通大众感受并不深刻。
 
中国真正的妇女解放是在建国前后完成的。我们都听过“妇女能顶半边天”,我们都看过电影《刘巧儿》,我们在建国初期将“男女平等”写进了宪法,我们在1995年将“男女平等”引为基本国策。宣传+立法,让我们在短短几十年里改变了几亿人长达2000年的落后认知和丑陋习俗,达成了一个社会学上的奇迹。
 
陋习,不在于能不能去除,而在于敢不敢去除。对于陋习的容忍和妥协是政府的无能,对于陋习的合理和美化是庸众的恶行。
 
我们应该尊重各种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但是并不包括其中落后于时代甚至是反人性的部分。
 
所以,就让那些“夫唱妇随”,那些“嫁乞随乞嫁叟随叟”,甚至更加愚昧的“灌顶”、更加恐怖的“阿姐鼓”,都埋葬在历史的垃圾堆里吧,未来的世界、未来的我们并不需要它们。
 
PS:
 
今天的最新消息,土耳其国会迫于民众压力,否决了提案。
 
个人觉得,这不光是民意的胜利,更是社会发展的胜利。事实证明,世界就是一辆永不停止的车子,任何反潮流的东西都会被毫不留情地碾成齑粉。
 
2016年11月22日于北京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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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浪

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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