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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宣判了。杀人犯陈世峰被判20年有期徒刑。
 
在我看来,这个判决还算公正。体现在两点:
 
第一,法官没有采信陈世峰在法庭上的一切“表演”,也完全没有质疑检方的证据模糊和不完整,最终按照检方所提诉求的最高刑期进行了宣判,这在日本的司法历史上是少有的。
 
第二,法官没有受到汹涌的中国民意的影响,也完全没有因为对陈世峰的不良印象而加刑,而是依照现行规定,给予了罪犯适当的制裁,这体现了日本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的刚性。
 
陈世峰在法庭上的一切表演——说谎、昏倒、下跪——全都没有发挥作用;相应的,江歌妈妈收集的450万个签名,也完全没有发挥作用。日本法官以及其冷静、客观、置身事外的态度,给了双方当事人同样的致命一击。
 
判决轻还是重?日本有日本的法律,我们无权质疑,更无从干预。我只是觉得,这个结局虽然远非令人满意的结局,但却是可以接受,也不得不接受的结局。
 
当然,如果这不是结局,而是一段新的开始,就更好了。
 
作为旁观者,在回顾江歌案的整个过程中,我们可以获得很多启示:
 
一是万万不能低估人性。
 
在法庭上,无论是刘鑫的口不应心,还是陈世峰的信口雌黄和“演技型忏悔”,都一再刷新了我们对于人性的认知,让我们知道了,人在试图洗白和自救时,可以爆发出怎样匪夷所思的潜力,可以做出何等伤天害理的事情;即便在法庭之外,恶意攻击江歌妈妈的人数,也几乎达到了支持她的人数,这一点,也让我们对于人性的多样化有了全新的认知。
 
经过这一事件,我们大概可以确定,人性无法依靠,没有什么事能够顺理成章。
 
二是谨慎介入他人生活。
 
江歌最大的错误,就是介入了刘鑫的爱情生活。这个傻姑娘不明白的是,感情也分维度——亲情大于爱情,爱情大于友情,金钱大于一切。从低维向高维介入,里外不落好是大概率事件,两边都结仇也并不稀奇。作为闺蜜,收留无家可归的刘鑫,并不能算错,提醒她远离渣男,也不能算错,江歌的错,错就错在她以为自己可以替刘鑫挡住陈世峰。
 
是谁的问题,谁去解决,该谁面对的,谁去面对,父母尚不能替,何况朋友?
 
三是必须学会合理拒绝。
 
江歌很善良,善良到刘鑫一直给她带来各种麻烦,她依然拿刘鑫当闺蜜。江歌是一步一步走向死亡的。据说,她们在一起居住的时候,所有的家务、所有的生活用品就都是江歌负责,刘鑫就像是一条大号的寄生虫,始终心安理得地寄生在江歌身上。不会拒绝,不擅拒绝,害怕拒绝,江歌特有的圣母属性,让她们的所谓友情,变成了江歌单方面付出。
 
最终,前有猛兽,后退无门,江歌的悲剧虽然不具有普遍性,但也足够警醒大众。
 
最后的启示,是关于江歌的妈妈。
 
在法庭上,江歌妈妈表示不接受判决结果。
 
“希望陈世峰当庭释放!”她这么表达她的态度。
 
可以理解。对于江歌妈妈来说,陈世峰释放了,她还有机会快意恩仇;陈世峰坐牢了,她或许还要等上20年,甚至永远。
 
我理解江歌妈妈的感受,我支持江歌妈妈的不原谅——事实上,如果我的女儿毁于这样两只畜生之手,我也不会接受,我也不会原谅,我甚至有可能会将曾经奉若臬圭的法律践踏在脚底,耗费资财,发动关系,抓住他们,凌辱他们,用世上最残忍的私刑,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才是人性中最深最黑的恶。
 
我当然希望江歌妈妈能够拥抱新的生活,但我并不建议她现在放下这一切。事实上,对于一个把女儿当做全部未来的单亲母亲来说,这一切目前根本无法放下,一旦放下,恐怕她会对自己存在的意义都产生怀疑。
 
江歌妈妈说,回国后,她将寻求与刘鑫对簿公堂的机会,我希望她顺利,并祝愿她成功。即便不顺利,不成功,有点可以让她燃烧的事情做,也总比她沉浸在对亡女的追思中,终日以泪洗面要好。
 
既然死亡无法逃脱,那就不如好好生活——哪怕为了爱与仇恨,化身修罗。
 
PS:
 
刘鑫的新微博“证人刘鑫”,发布了几千字的长文,话里话外,将庭审不顺利的原因归结于江歌妈妈逼迫过紧,致使太多的案件信息泄露给了陈世峰一方。
 
这种意思表达让许多人大跌眼镜——庭审不顺,难道不是因为刘鑫你自己前后不一、当庭翻供,导致检方证言丧失了可信性的吗?在庭审的时候,你左一个“不知道”,又一个“没看见”,如今怎样,这么快就恢复记忆了?这一手“祸水东引”,玩得不嫌太过生硬吗?
 
好在人民群众的眼睛一直是雪亮的,好在人民群众的脑子一直是清醒的。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人生苦长,谨慎走路。
 
“证人刘鑫”,在大言不惭地称自己为“证人”之前,先“留心”一下,还有没有可能证明自己是个人吧。
 
2017年12月20日于北京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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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浪

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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