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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碰到一件烦心事。
 
我在知乎上的一个回答被抄袭了。抄袭者把我回答的一部分跟另一个回答粘在一起,配了两张图,发到了今日头条上。
 
遇到这种情况,简直束手无策。维权?成本比重写一篇更高。我只能留了个言,然后默默地点了举报,也不知有没有什么用处。
 
我们的国家在版权保护问题上一直进展比较缓慢,民众的意识也一直不高,很多人在使用其他国家的盗版软件时甚至高喊“版权费我们在清朝的时候已经付过了!”
 
——拜托,偷东西也不要这么理直气壮好不好?正确的说法是我们既然使用当然应该付费,但是同时也要请他们把造纸术、指南针、黑火药和活字印刷术的专利使用费补交一下,年头不用太多,1000年的就可以。
 
这当然是个玩笑,事实上,在现代社会中,版权意识和版权保护的问题非常重要。
 
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关于版权意识的小故事,是我在高晓松的《鱼羊野史》上看来的:
 
南北战争时期,西点军校的校长是罗伯特·李,他是弗吉尼亚人。
 
西点军校是这样的,一开战,因为是内战,所有的南方人都回到南方去参军,北方人回到北方参军。
 
罗伯特·李以西点军校校长的身份回到南方,做南军总司令。当然战争时期因为大家都大量地征兵,双方都是百万大军征起来训练,就有人向罗伯特·李建议说,咱们把西点军校那一本重要的叫《步兵操典》的书,赶快印了发给新来的这些兵,然后好把这军队训练起来。
 
结果罗伯特·李说了一句话很有意思,说写这本书的人,是个北方人,他现在已经参加了北军,我们去找他授权,他一定不授权给我们,我们没有授权怎么能印这本书呢?
 
结果就真的就没有印这本书。
 
这个故事不知真假,事实上我觉得即便是真的,也只能说明罗伯特·李先生过于迂腐了,战争年代还这么思考问题,也难怪南军会战败。
 
不过这个故事也从侧面说明了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对于创新应该具有的态度——谁原创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
 
这种态度在未来会越来越重要,在《我眼中的未来》一文中,我提到人工智能在未来有可能取代大量的人工岗位,人们将大规模地转向具有创造力的行业,创新将成为各个行业的主流和支柱,因为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创新恰恰是人工智能还无法胜任的工作。而对于创新成果的保护,作为调动积极性的最重要手段,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
 
但是,个人认为,像美国那种一首上榜单曲可以吃一辈子的保护做法是不可取的,这样反倒促进了创新者的惰性生长。版权也好,专利权也好,其受保护的时限和范围必须精细设定,既能保护权益,又要避免吃老本。让创新者持续地地产生创新的动力,才是保护应该达到的目的。否则,保护反倒会成了一种新的“一劳永逸”的催生“懒人”的方案。
 
2017年3月14日于北京海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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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浪

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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