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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峥打人了,打的还是个女人。
 
这是个自带争论属性的事件。打女人和侵犯隐私究竟哪件事更严重,是非常容易引起争论的话题。
 
正方认为,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对女人动手,就是垃圾,就是畜生,就是妥妥的渣男,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没有什么可以解释的;反方认为,这女的挨打是事出有因,你偷拍人家隐私,还跟车偷拍了一个多小时,挨打也是纯属活该,换了我,没准打得更狠。
 
作为一个正反之外的第三方,我倒是觉得,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可以争论的——无论是隐私受到侵犯的徐峥,还是挨了揍的女娱记,其实都不过是遇到了再正常不过的“职业伤害”而已。
 
明星是依赖于关注度的职业,隐私被曝对于他们来说,并不可怕,得了奥斯卡都没人报道没人点赞,才可怕。明星们自从选择站在聚光灯下的那一刻开始,就应该意识到,一部分身为普通人的权利,已经离自己远去。既然依靠公众的瞩目获得了名声和财富,自然就得承担公众对其隐私的关注和好奇。吃得咸就得抵得渴,没出名时各种炒作吸眼球,出了名就跟大众要隐私,市场并非这么运行,天下也绝对没有这个道理。
 
至于娱记,就更不用说了。既然选择了靠挖掘他人隐私来当饭碗,那被人厌恶和谩骂,就是工资中应有之义,虽然挨打是过分了一点,不过相对于其他社会新闻记者甚至是战地新闻记者来说,已经算是好的了,而且也是一种自作自受。毕竟,没有任何人,会对未经允许来偷拍的人还施与好脸色,这是他们在选择这个职业之前,就应该意识到的,既没有什么可以挑剔,也没有什么可委屈的。
 
被跟车偷拍一小时和被拳打脚踢五分钟,这些虽然超出了一般人对于职业状态的认知,但其实也不过都在职业风险之内——煤矿工人在下井之前,想必不会预料到自己今天会遇上透水;出租司机在出发之前,大概也不会想到自己后座的乘客正在计划用一条塑料绳勒死自己——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只有收益、毫无风险的职业,区别只在于程度大小而已。
 
按说明星和娱记已经算是够不错的职业了,收益够高,风险够小,没有风吹日晒,不躲城管工商,现在受到了这么一点点“职业伤害”,实在没必要如此大动干戈,一个挥起老拳,一个不依不饶。
 
职业风险和职业伤害永恒存在,且不可避免,我们所能做的,一个是在入行之前要想清楚,再一个就是要掌握好尺度和规则——尺度用来防范风险,规则用来避免伤害。
 
咱们来分析一下这个事件。
 
如果那个女娱记在收到徐峥的拒绝之后,就主动收手了,那一切都不会发生——都是工作嘛,相信明星们是可以理解的。
 
问题就在于她突破了尺度。
 
所谓“偷拍”,就得偷偷摸摸地拍,人家既然已经有了防范,您还想还能拍到什么呢?大张旗鼓地追车拍摄,大言不惭地用“我就拍你怎么了”之类的话去激怒对方,这完全不是在“抢”新闻,这是在制造新闻!
 
所以,那些同情这个女人的朋友们,建议你们歇一歇,因为她的挨打,连活该都算不上,她根本就是得偿所愿!
 
如果卓伟还有脑子的话,首先要做的,就是开除这个女人,因为她已经突破了娱记应有的尺度,而动不动就突破尺度的人是最危险的,他们本身就是风险。
 
再来说说徐峥。
 
酒后睡前,比较暴躁,再加上有心人的故意撩拨,一时情绪失调、手脚失控,这可以理解,但毕竟破坏了规则,是个不太好的事情。
 
其实,作为徐峥来说,想要收拾一个小小娱记,方法和路子多得是,现场动手,只会显得自己没有涵养,只会让对方制造话题的阴谋得逞,是最得不偿失的做法,不太高级。
 
具体到徐峥来说,他如果对这个女娱记怒气难消,完全可以事后找一个私家侦探,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不断地偷拍偷拍偷拍,吃饭也拍,睡觉也拍,洗澡也拍,上厕所也拍,拍完就给她寄去,相信用不了一个月,就能毁了她的职业生涯,明面上,还跟自己毫无关系,这样,才是高级的做法。
 
以上,当然是个玩笑。这种做法既下作又违法,并不值得提倡。说出来,仅仅是为了证明,处理这种事,方法多得是,当场发作是最不可取的一种。
 
在成人的世界里,保持一定的城府是最重要的规则之一,无论什么原因,打破它,伤害的不仅仅是对方,还有自己。所谓杀敌八百、自损一千,此仁者不为、智者不取也。
 
尺度和规则,是有效防范一切职业风险和伤害的利器,不只体现在这件事中,也体现在一切社会协作中。只可惜,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太少,能够做到的人,更少。
 
PS:
 
前一阵子的地铁扫码事件,也可以归于尺度于规则:扫码女孩的死缠烂打,是枉顾尺度;
地铁小伙的危险举动,是破坏规则。
 
其实在这些事件里,只要有一方能够保持清明的意识,事件就不会发生。奈何,世界总是如此,干柴总是遇烈焰,火星就爱撞地球,这大概是命运之神的恶趣味吧。
 
2017年7月30日于北京海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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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浪

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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